
一次性发放3万元购房补贴!为深入落实《广州南沙“青出于南”英才汇聚行动计划(2025—2027年)》,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支持青年人才在广州南沙安居乐业,2026年度南沙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报工作将于8月17日启动。

本次申报为常态化申报,申报时间更充裕!@南沙青年人才,即使错过了2025年度的申报也没关系,只要购房时间在2025年3月28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仍可参与本次2026年度申报。(注:2027年度补贴后续安排将另行通知)
还不熟悉申报流程?
看过来↓
申报时间
2026年8月17日至2027年1月31日(截止时间:1月31日17:00)
谁能申报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报时为广州市南沙区户籍居民、港澳台居民或外籍人士;
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国(境)外学历认证〕;
2025年3月28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广州市南沙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购买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法拍房按判决时间为准);
在广州市南沙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至申报时仍在缴),中央、省属、市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驻区单位人员以及境外人员可不受在广州市南沙区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限制;
所在单位注册地及实际办公地均在广州南沙(中央、省属、市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可不受企业注册登记地为广州市南沙区的条件限制);
申请人购房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网签时间为计算节点);
未享受广州市南沙区其他人才购房补贴;
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科研机构除外)及法定机构授薪人员。
注:同一套住宅只能申报一次购房补贴,且申领补贴期间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发生变更;被分配作为安置房或回迁房的商品住宅、人才房、共有产权房不可申报补贴;进行过产权转移登记的法拍房不可申报补贴。
补贴标准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一次性发放3万元购房补贴(个人所得税按规定扣缴后发放至个人指定账户)。
如何申报
申报方式:
全程线上办理
申报平台:
南沙@i企

△扫码进入申报平台
操作路径:
登录后进入“政策服务”→“兑资金”→“兑现事项”,搜索“2026年南沙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点击“在线办理”并按指引上传材料。
所需材料
1.南沙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报表
2.累计对应或高于购房合同约定首付款数额的交易凭证(发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凭证、银行电子回单等)
3.申报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国内地居民提交中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及电子户口簿;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提交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非永久性居民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交工作签证、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明〔专科提交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具有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
6.用于接收补贴的申报人名下银行卡的正反面扫描件(申报人确认并在扫描件上签字)
7.申报人与所购房屋开发企业签署的知情同意书扫描件
8.其他证明材料(境外人员、法定机构非授薪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提交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中央、省属、市属企业驻区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以及单位股权架构证明材料)
审核与发放
审核流程: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核查。资料不全者将收到补正通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
资金拨付:
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扣除个人所得税后一次性发放至个人账户。
不予、中止及追回补贴情形
存在社保补缴、断缴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补贴;
个人或单位存在严重失信、违法犯罪、重大舆情等情形的,不予补贴;
如申领期间发生退房、户籍迁出(港澳台及外籍除外)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将中止或追回补贴,并可能影响后续人才政策申请。
咨询方式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20—39053519
服务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栽好梧桐树,自有凤凰来。广州南沙始终以诚意满满的政策、贴心周到的服务,为青年人才铺就安居之路。3万元的青年人才购房补贴不仅是一份支持,更是一份来自广州南沙的邀约——欢迎广大青年人才抓住本次申报机会,在广州南沙安家,与广州南沙共成长,把未来的精彩写在这片热土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股票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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